报考昌吉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按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现就我州体能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报考昌吉州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按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和《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8〕53号)要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比例的职位(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全体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附后。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体能测试定于2018年7月9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进行,地点在昌吉州第一中学操场(由昌吉市北京北路进入)。
三、测试内容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成绩当场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
(二)纪检监督人员对体能测试进行全程监督。
附:2018年昌吉州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入闱人员名单
昌吉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018年7月7日
2018年昌吉州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试入闱人员名单.xls
郭菲菲
郭菲菲
[审核发布:guo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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